易挥发试剂取用通风要求
2026-07-25 · 实验技术 · 百灵威授权转载
一、强制通风要求
- 所有易挥发试剂(乙醇、丙酮、二氯甲烷、乙酸乙酯、浓氨水、浓盐酸、乙醚、甲醛、碘液等)全部在通风橱内操作,禁止开放台面取用、定容、加热、转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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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风橱使用标准:
① 开机确认风机正常,观察橱门风速达标(0.4~0.6 m/s);② 橱门下拉至安全限位高度,不可完全拉起,防止有毒蒸汽外溢;③ 试剂放在通风橱内侧远离橱门,气流及时带走挥发气体;
- 禁止:多人共用通风橱时,挥发性试剂与加热、强氧化实验分区摆放,避免蒸汽发生危险反应。
二、操作过程通风细节
- 开盖缓慢,不要猛掀瓶塞,减少瞬间大量蒸汽挥发;嗅闻气味必须扇闻,头部远离瓶口。
- 移液、分液、回流、萃取全程关闭通风橱门,仅手部伸入操作。
- 加热、蒸馏易挥发试剂时,冷凝装置必须完整,尾气可接吸收装置,防止蒸汽溢出污染实验室空气。
- 取用完毕立刻盖紧试剂瓶塞,移出通风橱存放;废液及时密封收集,不可敞口放置。
三、实验室整体通风辅助规则
- 实验区门窗、风扇不可直吹通风橱,扰乱橱内气流,造成有毒气体倒灌室内;
- 挥发性有毒试剂(乙醚、氯仿、甲醇)操作时,实验室整体排风系统同步开启;
- 若通风橱故障,立即停止实验,转移试剂,禁止继续操作。
四、配套个人防护
- 佩戴护目镜、丁腈手套,挥发性刺激试剂建议搭配活性炭防毒口罩;
- 严禁佩戴隐形眼镜操作有机溶剂蒸汽,蒸汽会损伤角膜。
五、安全禁忌
- 在开放实验台倾倒、量取、加热易挥发有机溶剂;
- 通风橱门全开操作,废气扩散至室内;
- 敞口长时间放置低沸点易挥发试剂;
- 挥发性易燃试剂附近存在明火、电热套无防爆措施。
六、特殊补充(易燃易挥发溶剂)
乙醚、石油醚等闪点极低试剂,通风橱内严禁明火、电火花,电器选用防爆款,防止蒸汽遇火源起火爆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