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废弃物处理要求
2026-06-13 · 化学安全 · 百灵威授权转载
一、废弃物分类
- 感染性废物:菌毒培养液、临床标本、污染离心管 / 吸头 / 培养皿、使用过的手套、口罩、防护服等。
- 损伤性废物:针头、刀片、破损玻璃器皿、金属锐器等。
- 病理性废物:实验动物尸体、组织器官、人体病理标本等。
- 化学性废物:废弃试剂、消毒剂、有机溶剂、含重金属废液等。
二、通用基本要求
- 所有废物分类单独收集,容器专用,严禁混装。
- 感染性废物必须实验室内部就地灭活,未经处理严禁移出。
- 容器需密封、防渗漏、耐穿刺,高风险废物采用双层包装,张贴生物危害标识、废物类别、产生日期、实验室名称。
- 废物及时清理,做到日产日清,不得长时间堆积存放。
- 统一交由具备资质的单位转运处置,严禁随意丢弃、自行焚烧。
- 全程做好台账记录,留存备查。
三、各类废弃物具体处理规范
(一)感染性固体废物
- 装入黄色专用医疗废物袋,双层封装,封口严实。
- 优先高压蒸汽灭菌:121℃、30min 或 132℃、15min。
- 灭菌后放入密闭转运箱,按指定路线转运,最终集中焚烧处置。
(二)损伤性废物
- 即时投入防穿刺、密封专用利器盒,装填至3/4立即封口,禁止超装、重复开启。
- 随同感染性废物统一灭菌后处置。
(三)感染性废液
- 标本废液、培养液等:加入 0.5%~1% 含氯消毒剂,作用 30~60min;或采用高压灭菌、煮沸 30min 灭活。
- 普通清洁污水:接入实验室污水处理系统,达标后方可排放。
- 灭活检测合格后,排入污水管网。
(四)病理性废物
- 动物尸体、组织:双层密封包装,4℃及以下低温暂存,24 小时内转运。
- 统一由专业机构焚烧无害化处理,严禁随意掩埋、丢弃。
(五)化学性废物
- 酸碱废液分开收集,中和至 pH 达标后排放。
- 有机溶剂、有毒试剂、含重金属废液单独盛装,标注成分,交由专业危废机构处理。
- 废弃消毒剂按成分分类,稀释或反应达标后再排放。
四、人员与防护要求
- 处理废物时必须穿戴工作服、手套、口罩,高风险场景加戴护目镜、防护服。
- 操作中避免容器破损、废物泼洒,发生泄漏立即停止作业,彻底消毒现场。
- 定期开展安全培训与应急演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