实验室通风橱使用规范
2026-06-11 · 化学安全 · 百灵威授权转载
一、适用范围
凡产生有毒、有害、腐蚀性、刺激性、易燃易爆气体、烟雾、粉尘的实验操作,必须在通风橱内进行。
二、使用前检查
- 检查风机、照明、电源、控制面板是否正常。
- 确认面风速在 0.35–0.75 m/s范围内(有压力表 / 显示仪)。
- 检查导流板、排风口、下风口无堵塞、无物品遮挡。
- 台面干净、无残留化学品;禁止存放与实验无关物品。
- 玻璃视窗完好、升降顺畅;无裂纹、无破损。
三、操作过程规范
- 先开风机 3–5 分钟,确认排风正常后再开始实验。
-
玻璃视窗高度:
- 常规操作:10–15 cm(距台面)
- 最大安全高度:≤45–50 cm(不超过标示线)
- 非操作状态:尽量降至最低或全关
- 操作人员头部、上半身严禁伸入橱内;面部始终在视窗外侧。
- 实验物品靠后放置,距视窗内侧≥15 cm。
- 设备、烧杯、加热板等大件垫高≥5–10 cm,保证下方气流通畅。
- 橱内物品总面积不超过台面 50%,避免阻碍气流。
- 动作平稳、缓慢,避免大幅度、快速移动,防止气流紊乱、有害气体外逸。
- 禁止在通风橱内使用明火(特殊防爆型除外)。
- 涉及高氯酸、氢氟酸、放射性物质,必须使用专用防腐 / 高氯酸型 / 放射性通风柜,普通通风柜严禁使用。
- 易燃易爆有机试剂操作的通风橱内不得安装普通电源插座。
四、使用后整理
- 实验结束后继续排风 5–10 分钟,排净残留有害气体。
- 关闭水、电、气;清洁台面、内壁,处理废液废渣。
- 降下玻璃视窗至最低位或全关。
- 恢复空净状态:不存放试剂、不堆放设备、不长期放置样品。
五、安全禁止事项(红线)
- ❌ 禁止头、手、身体伸入通风橱操作区内部。
- ❌ 禁止超高度开启视窗(超过 50 cm)。
- ❌ 禁止堵塞、遮挡排风口、导流板、下风口。
- ❌ 禁止在柜内储存化学品、长期堆放物品。
- ❌ 禁止明火、非防爆电器、私拉乱接电线。
- ❌ 禁止擅自拆除、改装导流板、风机、排风管道。
- ❌ 禁止在风速不足、报警故障、风机异常时继续使用。
六、日常维护与管理
- 每周检查:风机、风速、视窗、导流板、排风口、照明、报警。
- 每月清洁:内壁、台面、水槽、导流板;及时处理泄漏与腐蚀。
- 每年由专业人员检测风速、气密性、排风效率并记录。
- 故障立即停用、挂牌警示、报修,严禁带病运行。
七、应急处置
- 发生喷溅、泄漏:立即停止操作、关闭气源,在橱内用合适吸附材料处理,全程佩戴防护用品。
- 发生火情:立即关闭燃气 / 电源,视窗尽量关闭,使用二氧化碳或干粉灭火器从视窗外侧灭火。
- 停电 / 风机故障:立即停止实验、关闭气源,视窗降至最低,待恢复正常并通风后再继续。
精简上墙版(可直接打印贴橱旁)
通风橱使用要点:
- 先开风机,后做实验;风速正常(0.35–0.75 m/s)
- 视窗高度:操作 10–15 cm,最高≤45 cm
- 物品靠后、垫高、不超台面一半
- 头不进、身不入、动作稳
- 用完再排 5–10 分钟,关窗、清洁、不存试剂
- 高氯酸、HF、放射性物质用专用通风柜